随着我国新《行政复议法》的施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得到了进一步保障,但诸多新问题、新现象、新思考也逐渐涌现,围绕司法实践及社会影响的讨论成为行业的焦点。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在明律所主任杨在明、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王万华、中共中央党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韩春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孔祥稳、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蔡乐渭、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讲师王子晨,及线上线下共百余名在明律师参加了此次论坛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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