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爷儿”牟利转让费
温晓卿告诉记者,最初一些手握黄金商铺的经营者,因为经营不善,想到靠出售承租权弥补一部分亏空。而现在一些炒房者看到门面承租权易手有利可图,已经有人专门选择一些地段较好、出手较快的商铺承租,简单装修或经营三五个月或直接寻找下家,以更高的转让费出手,从中赚取差价。
他们不仅从大房东手里租房,甚至从二房东、三房东处租房再转租,以致如今的店老板有不少都没有见过真正的“大房东”,有人租到手的房子已经拐了好几道弯。几经倒手,于是,转让费开始大幅度上涨,从过去的数百元到千元不等变成从上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据介绍,炒转让费的模式主要有二种,第一种是选择原始商铺,直接从真正房东手里租赁下来,几个人联合把这一地段的商铺炒热。在商铺租期上与房东签订长期的合同,在开始阶段,一般房东也愿意签订长期合同。而承租者与下面的承租者则签订短期合同,到期后解除转租协议再把铺面转租给他人,从中多次收取转让费。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人会专门收集欲转让商铺的信息,经过多次杀价后租下商铺,经营一段时间再转租出去。有的甚至根本就不经营,从商铺经营者那里接过商铺后,换一个转让电话再次转让,从中获取更高转让费。
那么,为什么如此高的转让费在南京还有它的市场空间呢?温晓卿说:“主要是因为门面房的供不应求,现在南京市场基本是只要有门面房就有人想租,导致一些‘瞅准商机’的人专门找出租的门面,自己做二房东把门面再转让出去,有的一个转手就净落几万块。经常有些承租者在生意做不下去,合同又快到期的情况下选择续租,目的就是赚取随后的转手费。而且由于门面转让费完全是‘你情我愿’的市场行为,因此一些相关政府部门并不好插手或控制。
接铺存风险
“虽然这些年都是这么操作的,但转租过程中的转让费一般都是一种口头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承租者在租赁商铺时应该小心谨慎。”温晓卿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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