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东与一手房东的租赁合同上要明确注明“可以转租”。
租客要确定自己与“二手房东”签订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二手房东”与一手房东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
租客要查看商铺的产权资料,最好前往房管局查询该产权资料是否真实,此外还要查看一手房东与二手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以及一手房东和二手房东的身份证明。
刘小姐在黄埔的一个社区街道上做服装生意,这家店是半年前从 “二手房东”那里租来的,当时“二手房东”与刘小姐签订的租赁期限不到一年,但“二手房东”口头承诺租约到期后会跟她续约。第一次做生意的刘小姐信以为真,缴纳了两万多元的转让费将这一铺面租下,这个价格跟周边租约长达3、4年的铺面转让费差不多。
开店之初要签订长期合同
然而当刘小姐转让铺面时,前来咨询的人都要求与“二手房东”签订至少2-3年的合同才愿意接手。刘小姐只好跟“二手房东”商量,得到的结果却是,“二手房东”与“一手房东”之间的合同到年底就到期了,因此根本不可能签订长期合同。
另一方面,即使到期后“二手房东”和“一手房东”成功续约,刘小姐也必须再缴纳一笔2万多元的转让费才能与“二手房东”续约。现在刘小姐陷入了两难境地,如果目前转租的话,由于租期只剩半年,几乎没有人愿意接手;如果不转租的话,当半年后合约到期,自己还要缴纳一笔转让费。
邱先生也是一位二手房东,他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开店之初都要签订较长期的租赁合同。主要是开店之前需要进行装修,投入成本很大。此外,如果租赁期限只有几个月或者一年的话,等到生意刚好起来就没有办法经营了,还要损失一笔装修费。
易春秋律师事务所刘辛律师表示,租客首先要确定“二手房东”有权利进行转租,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以后免于纠纷。要满足这一点首先二手房东与一手房东的租赁合同上要明确注明“可以转租”,此外二手房东与租客的租赁合同中也要承诺自己有进行转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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