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央视大火,历经三年案件仍未了结。从腐败到材料不过关,一个意外的罪人突然出现了。
央视大火(资料图)
文/《商界》记者 雷祖波
2012年3月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时隔三年后,央视大火案重审再次开庭。
与前两审不一样,此次公诉,焦点在于央视新址配楼施工过程中所用的外墙保温材料是否为伪劣产品。公诉机关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央视起火大楼幕墙施工方中山盛兴公司相关责任人提起公诉:中山盛兴公司应提供阻燃等级为B2级的挤塑保温板。可发生火灾后,有关部门检测发现,保温板的阻燃性能均未达到B2级。
对此指控,被告方辩护律师尹富强辩称:《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关于央视工程火灾的相关问题的答复》显示:当火灾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在高温或高温辐射条件下,所有可燃材料都将参与燃烧过程。这时,B2与B3级材料的燃烧性能没有多少差别。最后的结论是,不能定量提供该材料与火灾迅速蔓延扩大的关联程度。
案件变得扑朔迷离起来。法院不得不进行进一步审理。
虽然案件最终结果仍未可知,但是,此案曝出的外墙防火保温材料及衍生出来的九曲回肠,却让记者发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或许,央视大火及此后接连不断的震惊全国的大火案件,都有一个意外的罪人隐身其中。
可预见的高楼大火
让我们回溯一下那些触目惊心的大火:
2009年2月9日,位于北京CBD核心区的央视新大楼因烟花燃放引发大火。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2011年2月3日,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发生同样火灾, 200米高楼瞬间被大火吞噬。
在百度输入“高楼大火”,可以检索高达200多万个相关结果。央视新址大楼火灾、上海胶州路大火、济南奥体中心体育馆两次失火、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火灾等等。
为什么一点小火总是引发如此重大的火灾?是高楼之罪,还是人为之祸?是真的不可避免,还是可以预见?
就在上海大火事故发生后,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和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朱力平,都不约而同地指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是导致大火迅速蔓延的重要原因,燃烧后产生剧毒氰化氢气体,是导致多人死亡的主要原因。
问题出来了,即使事故现场使用大量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那无机防火外墙保温板,不是还可以防火吗?防火为什么火势还会延伸得如此之快?外墙保温材料只能保温不能防火?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正刚考察铭源全无机防火保温板系统
事实上,外墙保温材料的市场乱象已不是今天才有。
2007年10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颁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首次明确规定节能工程为建筑的一项分部工程。提出到2020年,北方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新建建筑实现节能65%。建筑节能,已经成为当今所有节能减排措施中最为直接、有效的方式之一。
2009年,央视新址大楼大火后,国家随后出台相关规定,明确要求提高外墙保温材料的耐火性。其时,我国现行标准将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分为A级(不燃)、B1级(难燃)、B2级(可燃)和B3级(易燃)4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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